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單位自訂圖片
:::

::: 規章辦法

國防醫學院資訊圖書中心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

依據:(70) 林淞字第3419號令、(73) 林淞字第0082號令、(77) 德靜字第2067號令、(85) 司琢字第3572號令、(90) 教伸字第9001697號令、(97) 國院資圖字0970002568號令、(106)國院資圖字1060002338號令修訂。

一、本校為提升圖書館之服務、增進館藏之充實與均衡,以期有效執行圖書館之任務,特設立資訊圖書中心管理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二、本委員會組織及成員
(一)、設主任委員一人,由校長指派。
(二)、設委員十五人:
      醫學院教師代表六名,附設醫院代表六名,由校長遴聘。
      資訊圖書中心館長、預防醫學研究所所長及衛勤訓練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。
      委員任期二年,連選得連任。
(三)、學生代表二名,由學生自治組織推選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
三、本委員會之任務
一、協助本中心館務興革及未來發展等事項。
二、促進本中心與校院同仁間之意見溝通。
三、協助本中心解決行政業務之問題。
四、協助本中心書刊資料經費之分配與運用。
五、指導書刊資料之徵集與訂購。
六、其他相關諮詢事項。
四、本委員會每年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五、本委員會開會時,如有必要得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。
六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公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    瀏覽人次:680
  • 更新日期:2022-07-15